大叔豪爽的大笑,道:“这不是看出来的,山上他们每星期都有人下来发快递、取快递,顺道还会转一转,吃点儿小吃,回回还要带一堆小吃水果回去。
旁边那家面馆他们就常来,我这里他们也是常客。
这小县城就这么大地方,你们穿制服的又显眼,我虽然认不出每一个人,但你们看着就眼生,所以猜你们是新来的。”
说完大叔又指指萌萌,“何况还有这熊猫,人我或许记不住,但它我看一眼就记住了。哈哈哈。”
顾忠一竖大拇指;“老哥牛,您这还是民间的福尔摩斯呢。”
都聊半晌了,不买点儿啥都不好意思,顾忠就挑了两个大西瓜,老哥可能也觉得跟顾忠聊的投缘,就是不要钱,俩人让来让去,老哥怒了,吼道,自家的瓜,给你你就拿着,这样像个老娘们儿似的就没意思了。
把顾忠都说的不好意思了,看向众人,于空想了想,觉得白拿肯定不行,便让夏至拿出一葫芦高粱酒来作为交换。
这高粱酒是孟凡酿的,品质也不错,还有点儿增益效果,不过这卖瓜的大叔是普通人,只能喝个味道。
葫芦个头还行,细腰大肚,是没长出内部空间的,最重要的特性没有,生长期也不达标,属于瑕疵品,但其本身还是能当普通容器用的,能装三斤多的酒,即好看,又结实。
葫芦腰上拿皮绳一绑,方便提着挂着,也能拴在腰上,很有些侠客风。
这些零七八碎的东西平时全都在夏至这搁着,因为就她空间大。
顾忠把酒往前一递,道,“老哥,这瓜我收下了,旁的你也不一定稀罕,但这酒你肯定喜欢,我哥们儿”顾忠指指孟凡,“自己酿的,这也是自家东西,这个给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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