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家伙,有本事啊,这都能发现?究竟是咋做到的。只有一种可能,那就是摸清了事件的规则。”他点着头,走进了一楼最后一间屋里,根据佟贺锋的命令开始调查,好好的调查,一点也不含糊。从他种种样子表现来看,是对佟贺锋服气了,不然向他这样的,永远也找不到朋友,就差一个能管他、让他服服帖帖的人,佟贺锋可能就是这个人。
跟随齐启这位慢慢因为佟贺锋有所好转的小哥,来到了一间充满着复古气息十足的房间。进门右边,是办公的地方,采用的料都是中式的,墨、毛笔、纸和卷轴样样俱全,书架上还有一些古典书籍,让没有文化的人都想写一笔。
进门左边,更是一排排令人沉醉的茶具,上面还有主人亲自刻写上去的诗句、名言以及重要杯具的组训。
尽头,是房间唯一的缺点,一张破旧、不堪入目的床,像特意安排的,但它也没有毁掉这房间的气氛,而是很符合现在这家发生事情的样子,不完整、阴森的空气吹起窗边的帘,地上还有被打翻的窗玻璃,当然,床头还有血迹,是吐血的血迹,并不是凶杀现场的血迹,看似是被气死的。
一眼扫过后,他第一个来到的地方自然是书桌,并且发现了第一条线索,就在桌上那张写完字的纸上,被两块木板压着,为了不被吹走,看来很重要。
“XX年7月20日;小孙子在医院,大孙子在监狱,请吾儿原谅为父,准备把钱都赎给大孙子,就算是违背现代法律,我也要下此抉择,请不要逼我。”齐启看着信式日记笑了笑。“XX年8月10日;不听我的,全都不听我的,一失两命,不仅钱被假冒的护士骗走了,偷的钱还是我赎我大孙子给掮客的钱,愿老天爷不要怪我,是你们逼我的!”剩下的被血迹覆盖了。
齐启开始自主分析,道:“床边的血迹应该是这件老爷吐得血,唉,镜子啊,多美的姑娘,可恶!”
他拿起书桌上的毛笔,学习着写字,是用毛笔写字,线索都调查完了,玩玩总归没事的吧?
“哼,也不知道那几个笨蛋找没找到线索,算了,先不出去了,待会!”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,双脚担着桌角。等着外面有关门声在出去,并且他也已经想好了,和大家同行,不为别的,就为佟贺锋,他很佩服,且五体投地。
他有一个职业习惯,那就是顺手牵羊,这可以说是他的职业病吧,毕竟是小偷生涯,看到一点好东西就像顺走,这样的人其实挺有意思的,但他有点猖狂。
所以也需要一位治疗他的人,就是佟贺锋这样的。
不知不觉,几分钟过去了,他还是受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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