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住店吧,”徐顺说道:“时间不早了,天要黑了。”
“侠客也是要睡觉的。”王嫣说道。
这几天风餐露宿,病已摸了把下巴,然后看了徐顺和嫣儿,自己的胡子茬扎在了手上,这几日竟然开始留须了。
徐顺是公公,嫣儿是女人,他们都不可能有胡须。
“病已哥,我想找个好点地方洗洗,你也该收拾了,等下我们找个好点的店住吧,这阵子到了酒泉的县城总不能那么寒酸吧,瞧这一路这一带繁华起来了。”嫣儿说道。
“嗯,这里虽小,但是大汉军队从此地,赵充国的将军行营设在此,他从此处出塞,要去的路程最远,此地为重镇,为三万大军的后勤补给之地。”病已说道。
“公子可想去见他?这里已经离长安千里了。”徐顺说道:“公子是否想阅兵,看我大汉军威?”
“千里马,两日即可把消息带回去,何况我就要进城了,何必去干扰赵将军,士兵回来,身心疲惫,哪有时间陪我玩这种游戏,不如让他们好好休息,我们只要看看就可以了。”病已说道。
嫣儿这阵子没心思听唠叨,只是寻找落脚的地方。
“客官住店吗?”一位中年女子挡在了骑马的嫣儿面前,“我家店铺很干净,与别家不同,价格也便宜。”
嫣儿打量了这个女人,梳着整齐干净的头,衣服上不见任何灰尘,于是说道:“我去看看,公子请稍等。”
店不大,老板娘亲自上阵揽客不多见。
那个女人的眼睛在嫣儿身上打了个转,轻声说道:“公子,车里可是娘子?我这里有上好的房间,干净还清静。”
店不大,只有十来间客房,院子也小,多的车马停不下,只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在这里切草料,店里也不见有什么伙计,因此也没多少客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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