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男子看上去很健康,但实际上是个病秧子,也是小公主这次和亲(冲喜)的对象,只是两两面对面而不相识。
因为身体原因,本就该驰骋草原的小王爷,最后不得不坐旁观看。
他喜欢策马奔腾,只是这身体容不下他如此疯狂糟蹋。也只能看着席千岁飞奔草原上,也在西域里,故作潇洒。
这一故事是鲜少,故事最后,这是完美的结局,小公主和小王爷确实成了一对,一对只有名的夫妻,游历完西域就去其他地方,总之彼此向着出发。
那便是那人喜欢的马。
至于为什么忘记了?
这就是记忆退却做的好事,每一次就是忘记,而且要慢慢忘记,这便有了后来每一次都记不住的事。
你正在经历这一件事,也说明有另外一件事情正在忘却当中。
而你忘记的速度,有时比你记得的速度还要快,且快上一两倍。
“阿辞,我想有句话对你说。”小王爷扭扭捏捏的,小麦色的脸上透了几抹红晕,不辣眼反而挺好看的。
“说呗。”小公主拉停白马,马蹄上染了草色,翠的有些好看,没什么太在意的挥挥手,“你想说什么?”
小王爷抿唇片刻,脸上的红越发明显:“就,就……我若在你心上,情敌三千又何妨。你若在我身旁,负了天下又怎样。”
“emm?嗯?”小公主的古文学的不大好,只是明白又不大明白的样子,也入乡随俗的一头小辫子,挂满了疑问。
“情敌三千?”小公主砸吧砸吧嘴,就很奇怪哪里来的情敌三千,一个两个不说,怎么还来了情敌三千…?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