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帮人又找律师,又去咨询,结果人家说胜诉希望渺茫,人家合同写的没毛病,你觉得不合理,当时别签呀。
但大伙还是想告。
就在闹得满城风雨的时候,有个房产销售公司说话了,海王静墅的真正产权都在他那,因为种种原因,结束与海王广告的房产销售协议,现在海王静墅重新上市销售,拿原先的合同来依旧做数。
好么,大伙又拿着海王的合同去了,什么都不变,楼层不变面积不变朝向也不变,原先买哪个还是哪个,就是房价提升了百分之五。
购房的不干,那边赔了百分之二你这提价百分之五,这不是左手倒右手白挣百分之三吗!
不行!
不干!
人家房产销售公司说了,我们是卖房子的,接手的是房子,卖你的也是房子,跟海王公司没有直接关系,不买没关系,跟我们别吵,没用。
要从前的房子呀?去告呀,告海王公司,又不是没地方说理。
购房者麻爪了。
尤其已经领了百分之二违约金的。
再告就得重新立案,但就因为违约金太少告合同欺诈,怕是成立不了。
关键是海王公司不是不解决问题,他已经把房产销售权利上交给房产销售公司了,人家也承认呀,他就是代理销售,现在代理权被收回了,房子不是不给你,产权证也不是不给你办,这在法律上没形成欺骗。
海王公司也没挣着钱,他也冤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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