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是嚣张,是当之无愧。”少年道。“大荒第一物种,百族之长。”
“没听过。”
少年的脸色瞬间阴郁,然不过一瞬便恢复了迷人的微笑,可惜他的脸一半俊美如神人,另一半是枯骨,笑得再迷人也只有惊悚。“你没听过很正常,天人族啊,很多万年前就被屠灭了。嫉妒是凡人的劣根性,嫉妒比自己更出身的人与物种,然后就要毁灭。”
三途很怀疑所为嫉妒其实是想研究一下少年顽强的生命力。
凡人皆有一死。
凡人皆渴望长生不死。
少年听到了三途心里的声音,却没解释什么。
百族屠灭天人族可不是因为祂这神话生物的体质。
三途忽问:“我吃了你,会不会很补?”
这个问题。
少年非常认真的想了想,然后回答:“会很补,但我不建议你这么尝试。”
“哦,为何?”
“因为以前有一只羊,祂活了很多万年,久远到都忘了自己的过去,只想迎接死亡,结束永生的折磨。但神话生物的生命力太强悍了,你看我的模样就知道有多难死了。那只羊最后想了一个脑洞大开的法子,务色了一个天资出众的人,屠了那人生活的城邑,再救下了那人,收其为徒,倾囊相授,培养出了一个强大的敌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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