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,战场上终究是靠实力说话的。
三百多骑兵,仅仅半个时辰,就损失了三分之二,仅剩的一百余骑,也都淹没在突厥铁骑当中,覆灭,是迟早的事情。
秦蒙已经完全变了。在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他有着自己已经形成的世界观,为了保命,可以什么都不顾。
之后,在达奚长儒的影响下,他知道了使命感。
现在,秦蒙所想的,就是将自己的一切全部贡献出来。
像所有为这片国土牺牲的国人一样,洒下自己的热血!
秦蒙的武力值,并不算很好,充其量,也就是有一定水平的骑兵。
关键是,战马帮他不少。
阿史那罗烟的宝马良驹,给了他速度和力量上的辅助,因而,能在战场中险而又险一次次砍倒对手。
步兵三角阵列上来了,通过整齐如一的阵列攻击,确实伤到了不少突厥骑兵。
但对方很快就做出了相应的调整,骑兵沿着步兵阵列两翼饶过,把步兵阵列的正面,让给了后方的有冲锋速度的骑兵。
很显然。在快速灵活上,步兵跟骑兵相当于两个时代的。
步兵知道要贴上去,知道不能让对方包抄。
可现实就是,对方就在你的眼皮底下,完成了战术跑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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