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样的回答自然让一群二代们不以为然,从一个人的兴趣爱好上,基本上能够判断出一个人所处的层次。
一般来说,像成默这个年纪,说自己喜欢骑马、喜欢登山的,喜欢帆船的都属于贵族阶层,属于已经超脱了物质的束缚,实现了真正的自由的;说自己喜欢高尔夫、喜欢赛车的,基本就是新兴资产阶级,用俗话说那就是土豪;说自己喜欢旅行在路上寻找灵魂,基本都属于白领;说自己喜欢网络游戏、喜欢追星的基本都属于叼丝,要不然国民老公王撕葱也不会被广大人们群众夸奖为接地气了。
当然这种事情并不是绝对的,而成默说自己喜欢“看书、玩游戏”,自然就被理解为喜欢看,玩网游,说不定还是什么《传奇》页游这种无脑游戏,又或者《我的妹妹是偶像》这种九流低端黄色网文,于是一群人更加笃定林之诺不过是纯靠长相混饭吃的绣花枕头。
井醒笑了笑,“好像小林才读大三吧?喜欢这些很正常说实话在国内读大学还是太轻松了,还能有时间打工、玩游戏,想当年我在uc(加利福尼亚大学)读书的时候,连睡觉都觉得奢侈,感觉作业的压力压的我喘不过气来,不要说像小林这样还有空勤工俭学了”
众人完全忽略了井醒的明褒暗贬,听井醒一说林之诺才读大三,都有些惊讶。
酒吧里灯光昏暗,林之诺刚过来的时候,大家只觉得俊美的过分,也判断不出年龄,加上高月美今天一改往日的性感打扮,化了一个清淡的妆,还刻意穿的很年轻,蓝色牛仔裤帆布鞋配白恤加灰色的毛线开衫,看上去也嫩的过份,和成默坐一起并不违和,因此众人都没有想到高月美和林之诺还是相差至少四、五岁的姐弟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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