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芳指点道:“原来你真的不认识她。那天方妍因为受不了军训昏倒了,被我们送到医疗部,你不会忘了吧?”
我瞪大眼睛:“就……是……她?!”脑里立时将名字与相貌对应起来。
竟然是她,竟然她……
我用力甩了几下头,仰天“哈哈哈”三声,回复平静地道:“笑话很好笑。再见。”起身向着大道背离林芳的那端走去。身后传来跺脚的声音,清脆的嗓音迫耳直来:“莫-名-其-妙!”
莫名其妙……这四个字应该我对你说才对。我在心里说。
莫名其妙地跑来跟我说有个叫方妍的、我根本不认识的女孩喜欢我——退一步说就算真有其事,也不需要她来代言。
何况我现在根本没有心情听这种事。
炙热的阳光直射在裸露的皮肤上。有种似烫非烫的感觉,又像是麻木了。
“他在来这儿以前是在沈阳读大学,没多久就和社会上一些混混弄到了一起,后来被怂恿去打群架,结果失手把无辜的路人打成重伤。公安局抓人时他躲了过去,后来被混混招供带了出来,幸好——或者是不幸——他老爸出钱找关系助他逃过,直到定案公安都再没找过他。但他老爸仍然怕他会出事,决定把他送去当兵。既然是避事,当然要送远一点,于是就横跨大半个国送到了四川,通过关系入伍服兵役。这是两年前的事了,你可以想像一下像他这样的人现在究竟是什么样的情况。”
教官说话的时候非常流畅,就像他和那流氓认识多年一样。
刚听完时有一点头大。我几乎要脱口而出:“那您觉得我应该怎么做呢?”但终究没有出口。堂堂男汉,怎能轻易就向旁人求助呢?
教官看了我一眼,问:“你现在觉得该怎么做呢?”
非常简单的一句问话,却令我头疼不已。没料到那流氓有如此雄厚的背景,其它不论,只凭其家业的厚实已经不是现在的我能够较量。或者我能在这次事故给他以颜色,但此后会产生的连锁结果则难以解决。毕竟我来此是为学业而非斗气,还有四年的时间,如果因此带给兄弟们更重的伤害,我绝不能饶恕自己。
仰头望入碧空,我长吁出一口闷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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