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去袭击苏知铭的人必定是那位共犯,也就是萧乐儿。」
「而另一位嫌疑人,江思云。有证人可以证明他在今早苏知铭被袭时并不在诊所,可以确认他绝对不是今早的杀人未遂者。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是清白的,但也还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是共犯或是凶手。」
梁警官在白板上再次写下了三位嫌疑犯的名字,苏知铭、萧乐儿以及江思云。
「推断到这里,应该是真相大白的时候了。」
「苏知铭就是案发时偷走车辆并碾过被害者的人,他的左脚沾到的被害人的血迹,就是最好的证据。在便利商店中徘徊的萧乐儿,协助他控制犯案的时间并JiNg确地完成这场犯罪。同时协助他的,还有从停车场脱逃的另一位车主,以及为他做假不在场证明的朋友。」
「当晚9点,苏知铭出现在了市中心的万圣节前夜派对现场,开始找人同自己拍照,并告知他们他将会换上狼人的服装。几分钟後,他将自己的手机给了预先商量好的朋友,自己离开了现场。9点30分时,他的朋友穿上事先准备好的狼人服装,代替他开始拍摄录影并发布之前拍摄好的照片。」
「苏知铭在离开派对现场後,来到了江思云的停车场,开走那辆车,完成整件犯罪。」
「而他的共犯,萧乐儿,事先出现在酒吧的监视画面中,中途换上另一套服装离开酒吧,来到便利商店,以监视Si者的行动。然後协助苏知铭,让Si者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现场。」
「如此一来,这就是你们所认为的『真相』了。」
说到这,梁警官用笔在三个人的名字上都画上了叉。
「梁、梁警官??」
「事实并不等於真相。他们三个,其实都不是要蓄意杀害Si者的凶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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