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黑衣的凶手,早就清楚摄像机的位置。明知车位前方有监视摄像机却不躲不藏,来到江思云的车边後,故意转过身来用双手向监视器打招呼。
除了如此充满挑衅又奇怪的行为,凶手上半身的穿着也有些不合常理。
既然凶手将自己的身T包裹得如此严实,为何唯独将刻有纹身的左边袖子卷起?
如果凶手不是为了刻意展现自己是有纹身的人,那麽凶手就应该是左撇子。寻常情况下因为穿着长袖的衣服,为了方便行动人们会将衣袖卷起。但凶手只卷起了左手的袖子,正好让摄像机看见手臂上的露出的纹身。从以方便行动的逻辑上考虑,卷起左手的袖子,应说明此人惯用左手。
但奇怪的是,在打开车门时,他使用的却是右手。凶手用右手以一个及其不舒服的姿势,一边後退,一边打开车门,实在让人难以理解。其实,就算是惯用右手的人,在打开左侧的门时,也会用左手来完成。凶手这样的行为,似乎是刻意想让人以为自己是惯用右手的人。
除此以外,凶手「偷」车只花了不到两秒的时间。手法相当地快,也没有警报声响,可以确认他一定有车钥匙。
用那极其不舒服的姿势打开车门後,凶手进入车内,立即驾车离开。
从停车场前门驶往便利商店,约3分钟的车程。整个行驶路线都出现在了沿路的监视器画面中。
凶手在第一个红灯前停留了约30秒,然後便开始超速行驶。到达便利商店门口时,时速已近60公里。
在便利商店门口,Si者萧美玉碰巧从店里出来,走到了路边站着,准备横过马路。
她双手都提着重重的购物袋,头微微左侧,将手机倚在左肩。似乎是与电话那头的人聊得甚欢,她只是微微抬头注视着眼前的人行指示灯,完全没有注意街上的车辆。
几秒後,人行信号灯切换了,萧美玉便跨步前行。刚走没几步,就被凶手驾驶的车辆飞速碾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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