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啊!弗林斯啊,他是我的哥们儿。怎么了?”
“啊?这样啊!那交易的事情我要考虑考虑了,我对弗林斯的印象非常不好。”何止是不好?我可不想资敌。
“他是他,我是我,我们平常都不在一块的。他邀请了我几次我都没进银月圣光公会,这个你相信不相信?”
“加入银月圣光挺好的啊!他们研究出了群体魔法,打宝的效率爆增。”我趁机“说漏嘴”的道,让认真旁听的胡汗衫大点其头。
“什么什么?”贾斯特一听之下来了兴趣,“他们会什么玩意儿?群体魔法?我怎么不知道?”
“详情你问弗林斯去吧!他肯定清楚的。对了,你为什么不进银月圣光?”我不动声色的道。想保密?没门!
“我要泡美眉,但是不喜欢因人成事。”精灵战歌得意的答道。
“原来如此,我说你怎么不选个隐藏种族呢!”
“隐藏种族没法选,只是我们碰上的几率大一些……你怎么知道我用养生仓的?”精灵战歌忽然一惊一乍的道。
“这还不好猜?十三级已经差不多到了排行榜的边缘,你一个整天泡美眉的人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时间练级?”我心暗笑,从容的答道。您就差把“我有钱”三个字刻在脸上了,我还猜不出来你用养生仓?
“对对对,我都不让弗林斯过来,有他拖油瓶儿,我还怎么泡美眉?怎么样,装备可以卖给我了吧?”贾斯特添着脸说道。
三十万正是我的心理价位,按说能够一口报出这个价儿的人,如果只做一锤买卖,我应当哄抬物价狠狠敲上一笔才是,不过这个客户非常可爱,出价合理,有时候找一个痛快的买家比找个老婆都难,为了长远打算,我决定拉拢一下贾斯特,或者说拉拢一下贾斯特手里的金币,给这羊牯一个公道的价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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