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也就是说,只有一部分历史事实可以被包括在书写的历史中。
“这就涉及到作者的信仰立场了。
“因为历史学家也和其他人一样,有思想,有喜恶,有判断,所以,他所写的历史,都是他选材的结果。
“而他选材的标准,当然和他的信仰协调一致。
“除了这个重大原则以外,还有一条,就是他如果受条件所限,而且肯定会受到限制,他一定只选取他认为有重大意义的事情入史。
“第二,写史方法,最普遍的方法,就是夹叙夹议。
“我们知道真实的历史和书写的历史不同以后,就注重到书写的历史上。
“因为真实的历史是我们要了解的对象,而书写的历史是我们的了解真实历史的渠道,也是我们研究了解的总结。
“所以对书写历史用什么方式写作的了解,就变得很重要。
“就夹叙夹议这个方式来说,只写史实,叫做叙,也就是叙述历史事实。
“如果对一些历史事实给予价值衡量,然后进行评论,就是议,也就是对历史事实进行评价,并且表达出来。
“这个对历史事实的评价,显然是根据该史学家的信仰或者立场,或者根据大家都接受或者公认符合大家道德观的标准进行的。
“这个泛泛地讲,没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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