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重生之不负青春时光 > 第162章 篝火 (1更4000) (4 / 7)(书号:131333)
        看到胡鸢这样子拒绝,李致诚也不多说什么了,本身也是开玩笑的,找个话题说。对于这个年轻人,他还是很赞赏的,想到胡鸢18岁那年,找到他,说要跟他一起混口饭吃,当时还很惊讶了,初见胡鸢此人,便觉得他的气质不像混子,还有点像文弱书生,本应该好好读书的。还拒绝他。

        胡鸢说他孤身一人,没家了,觉得李致诚人不错,随便让他干点什么都行。李致诚当时心一想,既然大家都是没家的人吧,那就一起混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李致诚把胡鸢发配去n市看酒吧,90年代初李致诚在n市有几个酒吧的场子,装修的很豪华,生意很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很早就买车,y县n市来回跑,当时都是带着胡鸢的,因为胡鸢身手不错,练过散打,反应极快,年少气盛时做事也有一股狠劲儿。

        酒吧那种地方鱼龙混杂,经常会有一些争吵摩擦,还是需要一些打手去解决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管他一口饭,没想到他会弹吉他,而且弹的还不赖。一次偶然,走穴的歌手没来,就让胡鸢上,结果一上去,好家伙,一开嗓便引得下面的妹子,兄弟,一阵狂呼。

        还不少送花的,当时收花有外快,可以回卖给卖花的,胡鸢那会儿赚的也不少。

        连续唱了几次,有了舞台经验了也练就了好嗓子,有的时候也会串串场子,那会还挺红,n市混社会的不少都知道他。

        没多久李致诚便出了事,拿刀砍伤了人,进去了两年。当时让胡鸢先跑,本来也没他什么事,躲避了仇家,也躲避了警察,胡鸢跳了楼,一条腿骨折了,李致诚再次见到,还特地的看了胡鸢,想来恢复的很不错。后来胡鸢也不再往n市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往事仿佛就在昨天,历历在目。也没过几年时间,没想到胡鸢那么快也改头换面了,开起了公司,正当行业。手底下还带了那么多人,李致诚看着胡鸢的公司员工,对胡鸢的态度,就能知道他们相处的很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这个陌生人的环境,他们都很放松肆意,放声开怀大笑,倒都是洒脱之人,没有任何别扭。

        围着篝火,吹吹牛皮,艺魂的这些人长期与客户打交道,很快便融入了帽山村民之中,侃天侃地,无所不谈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天有缘相聚喝酒就是兄弟,明天谁也不认识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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