躺回床上,却见那个nV孩起来了,她把一件东西丢给刘郁。
刘郁一把接过,看得明白,是nV孩打理收拾保养的那把枪,一柄手枪。
嗯?不对!
这枪……刘郁认出了,是自己的。丛林之蟒。左轮款七发装子弹的手枪。
这是杨云聪特制的武器,每枚子弹,都是大威力的达姆弹,一枪打出去,管你是谁,打手断手,打脚断脚,打到躯g,必Si无疑,哪怕是打到肩膀,都会把你整个肩膀部分给掀飞了。那种程度的大面积伤,是会影响到内脏的,而且会大出血,Si,必Si,必Si无遗。
所以刘郁这样的武林高手也会把这枪装身上。
“好东西……我保养过了!你叫什么?”那个nV孩问。
刘郁哪里可能说实话,他当下就胡扯道:“我叫赤明。”
nV孩不疑有它,该说是脑子有病还是什么呢,她还真信了,道:“我叫神秀,这是我现的名字,你认识阿尔珐尔德吗?”
她说这句话的时候,隐隐的,一层杀气散发出来,刘郁看得出来,她的手背过去。
那背过的手,不消说的,也可以知道,后面捏着一把枪。
刘郁道:“不认识……”
“那就好!”nV孩把手移回前面说。她身上原本渐渐发出的杀气,也消弥无形,好似从来不存一样。刘郁暗道:“她和阿尔珐尔德有仇么?亏得我多了一个心眼,如果我说认识阿尔珐尔德,她恐怕就要立刻开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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