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亲在医院里急需要钱手术,家里已经穷的没有分文,她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,终于打听到那猪狗不如的畜生蔡振华的家,然后找了过去。
当时的她,多么的傻,多么的天真,居然相信了蔡振华和他的老婆,真的就替蔡月琴去和台湾的御爷进行所谓的结婚。
其实去之前,她依然知道,那和送死差不多,可是,为了病床上的母亲,她依然毫不犹豫的前往,只为了救自己母亲一命。
那晚酒店的一切依然让她想起来就心碎万分,那夜所谓的御爷准备的哪里是什么新婚夜?明明就是一个羞辱夜。
她依然记得那房间里的几个流浪汉,依然记得那几只肮脏的手,依然记得那害人的春药,依然记得南宫御的所作所为……
他答应过她,那一晚之后,他们再无交集,她也信了,然而,a市所谓的御爷,其实是和蔡振华一样的猪狗不如的男人。
那样屈辱的一夜,她没有换回母亲的生命,只是换了母亲冰冷的身体,那样屈辱的一夜,南宫御没有和她毫无瓜葛,一年后,她却被迫成了他手里的一枚棋子。
还好,那一场浩劫终于过去了,现在,她找到了自己心爱的人同时也是爱自己的人,她要和南宫轩走进婚姻的殿堂了。
主啊,赐我幸福,我要幸福,永远的幸福!
雪瑶想到这里,深深的吸了口气,看着镜子里明媚皓齿的自己,用手稍稍的拍了一下滚烫的脸颊,想到马上就要和南宫轩结婚了,她的心情居然开始期待起来。
礼服是大红的旗袍,这是雪瑶决定的,她记得以前妈妈经常念叨着,如果要结婚,还是不要穿什么婚纱了,应该穿唐装或者穿旗袍。
婚纱是白的,在传统的中国人心目中,白都是丧事,所以雪瑶坚持不用白,而是要用红,南宫轩爱她,也就什么都依着她。雪瑶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,然后把旗袍小心翼翼的穿在身上,朱红的旗袍上绣着龙凤呈祥,开叉开到大腿中部,把夏雪瑶修长白皙的腿完美无瑕的显露出来,和红的旗袍相映成辉,看上去分外的端庄
。而她那化妆过的脸在这件红旗袍的映衬下,显得愈发的娇艳欲滴,明媚动人!...看书的朋友,你可以搜搜“”,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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