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理他,当做是白痴。
“砰砰砰!——你这家伙,赶紧起床啦!”
话是拦路的虎,衣服是瘆人的皮。端着一套早餐的莎莎小姐,此刻毫无顾忌的打开了男人的房门,大叫道:“起来了!太阳晒屁股了!”
“出去!”李维抬起朦胧的睡眼,睡得五迷三道的对莎莎喊了一句——刚刚睡下,谁受得了这种折腾?
“……”
血精灵转身就出去了,毫不拖泥带水。大约三秒钟之后,才缓和了心情。
“当……当当。”轻轻地,敲了三下房门。莎莎轻轻地用与刚刚截然不同的可爱嗓音说道:“李维先生?可以进来么?是我,莎莎。”
“不知道现在几点么?昨天晚上咱们两个刚刚做了剧烈的体力活动,你都忘了?”不爽的喊了一句,从床上爬了起来——几乎是一瞬间。身上穿着的,是一身害怕自己暴露亡灵身份的白色睡衣。揉了揉稀松的睡眼,李维哼声道:“进来吧。”
“诶。”这才端着餐盘,赶紧进来。
据说几千万年前霸王龙求偶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一招,不带着食物过去的话,说不定自己就会被袭击。
“呐,这是我莎莎特制的早餐,趁热吃了吧,算是补补你昨天晚上的剧烈运动。”
莎莎将自己手上的餐盘放在了一旁的小矮桌上,对李维巧笑倩兮的说道:“而且,等你吃完了的话,下面有人要找你,希望你能赏个光去看一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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