绿城的道路很宽阔,可以并行六辆马车,道路两边的店铺,那就不用说了,做为大陆第一经济强国的都城,这里的繁华程度,用脚指头想想,就能知道。
绿城给胡忧的整T印象是繁华,整齐,极具大都市的气息。要是把马车换成汽车,胡忧几乎要以为,自己又回到原来的世界了呢。
马车来到住地,百花团的众nV,全都下了车。她们长年在外演出,每个人都知道怎么样调整自己。她们现在所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先休息,把JiNg神先调回来,然后检查自己的表演装备,进行简单的训练,这些都是不需要人来教的。
晚饭过后,窈莹组织大家进行最后一次的节目汇演。这些东西,胡忧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次了,自然没有兴趣,随便找了个借口,就跑到了街上。
脚踏实地的感觉,与坐在马车上的又不一样。相b起坐车,胡忧更喜欢走路。因为走路,能让他更真实的感觉到这个世界的存在,更能感受到这里的历史。
越是往前走,街上的人也就越多,牌楼的那些灯笼全都亮起来的,远远看去,如都市的霓虹,绚烂闪烁。灯笼之下,还三五成群的站着不少的年轻男nV,不时有歌声传出,也不知道是在g什么。
胡忧隐隐的猜着,那会不会是男nV在对情歌。想想觉得挺有意思的,就打算过去看看。刚走几步,胡忧就看见街对面有人对着自己猛摇手,借着灯火一看,胡忧暗道了声巧的同时,也叹息了一声,居然会在这里遇上了债主。
原来对他摇手的人,不是别人,正是哥lb亚军校的老同学范尼,而范尼的身后,则站在一身公子哥打扮的池河帝国王子赵尔特。
都已经让人家看见了,不过去可不行,不然那小子一嗓子喊出来,让谁听见,那麻烦就大了。
左右看路上没车,胡忧横了过去,先和范尼来了个拥抱,再到赵尔特的面前,开口说道:“你们池河可不仗义啊,居然与林桂安融搅在一起,差点没在堡宁城把我给g了。”
赵尔特挺友好的打了胡忧一拳,苦笑道:“那可不关我的事,是老头子和本田gUi佑那些人搅在一起g的。我早让你g掉本田gUi佑,你可是答应我了的,却还没有做到。”
胡忧翻翻白眼道:“你以为本田gUi佑是蚂蚁呀,说踩Si就踩Si。我不想吗,那得看时机。怎么样,听说你们那今年马匹大丰收,什么时候送兄弟几万匹?”
赵尔特做出要昏倒的表情道:“几万匹,你不如去抢,卖了我都没有几万匹马呀。都做少帅的人了,还那么扣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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