沸加尔城的深夜,街道上已经没什么行人。胡忧和刘得胜并肩走着,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酒气,连路边的流浪猫都吓得缩起了身。
颓废的只是气息而不是精神。胡忧和刘得胜的精神都相当的好,尤其是刘得胜,整个人就像是脱胎换骨,双眼明亮而又有神采。
“谢谢你。”刘得胜对胡忧说道。这几个字,几十年来,他没主动说过几次,这一次,他是发自内心的感谢胡忧。本以为这一辈都会那么颓废下去,却没有想到还有人可以改变他的生活。而使用的方法居然只是十二瓶朗姆酒。
“现在,你能告诉我,你是谁了吗?”刘得胜继续问道。这个人熟知他的过去,而他,却并不知道这个人是谁。
“你都不看新闻的吗?”胡忧问道。他以为刘得胜早就已经知道他是谁,现在看来,是自己太自信了。
“过去的二十年,我的眼里除了酒,什么都没有。”刘得胜叹了口气。人生有多少的二十年,二十年的时间就那么浪费掉,这是犯罪呀。
“你总应该知道武界正在打仗你吧。”
“这到是知道的,酒吧里每天都有人谈论这个事,我就算是不想听,也多少听道一些。”刘得胜虽然自暴自弃的颓废,可是耳朵还长在脑袋上,总在耳边回响的事,还是能知道的。
“那你应该听过我的名字。我叫胡忧。”胡忧终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名字。这一趟大老远的从希望之城而来,可不是为了做好事不留名的。胡忧还无法做到那么高尚,他是需要回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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