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王胡同,在伏特加城的城区地图上能看到这个名字。能看到并不意味着它大,他其实不过是一条很小的胡同,能上地图,主要是因为它够老。听说有伏特加城到现在,就已经有它存在了,它的历史甚至比这个城还要久远。
久远意味着古老,同时也意味意破旧。奏王胡同是整个伏特加城最破最烂的地方,稍微有一点办法的人,都早已经搬出了这里,而留在这里的,几乎全都是……嗯,还用一句话表述好了:奏王胡同是伏特加城最古老也是最破烂的地方。
此时,胡忧就走在奏王胡同之。他的脚沾了些黑泥,那是刚刚那段路给他留下的纪念品。
真是难以想像,以武界的科技发展地,城居然还有泥路出现。
“老赌棍怎么会住在这种地方?”
胡忧边走边在心里思考着。
一个能输得起一亿的人,他的身家一定不止一亿。一亿对武界的很多人来说都是天闻数字,有那么多钱,那真是住在什么地方都不会成问题。老赌棍有钱而不搬出这破地方,一定有他的理由。这理由也许对别人来说微不足到,对他来说却是至关重要。
“你怎么不说他就喜欢住在这里。人类真是麻烦,什么事都喜欢去想像。”南瓜又在那里哼哼着。
胡忧懒得理会南瓜的抱怨,按查到的资料看,再往前转一个弯应该就是老赌棍住的地方了。说心里话,直到现在,胡忧都还有些不怎么敢相信老赌棍二十岁就已对达到准武神的高度。不是胡忧看不起老赌棍,而是老赌棍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准武神,说他是个游戏人间的混混还差不多。
转过不大的路口,胡忧在付出下半身泥的代价之后,终于来到了老赌棍的家。
朱红大门已经斑驳。就算是小孩都能看出他的古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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