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,得别是这种加入势力的人,都有一个特点,他们必须要怕那个人,才会尊敬那个人,而后才会听那个人的话。胡忧只用短短十天,就完成了这个过程。不到半个月的时间,治安队的人就全都听了胡忧的。
治安队有队长,不过队员甚至是包括队长都管胡忧为队长。因为谁都知道,在这里,只有胡忧的话才是命令。
“队长……”
“队长……”
看到胡忧进来,治安队员一个个全都恭敬的敬礼。其实说白了,这些治安队以前也不过是一个个混混,只不过他们是有组织的混混而已。
胡忧的来到,让他们看到了其他的东西,比较说尊敬。以前,他们就算是打架多么的厉害,也不会有人给他们拍手叫好。而现在,他们每次走在大街上,都会有人给他们打招呼,甚至还有人给他们送吃的送水。在他们受伤的时候,有人会去医院看他们。
这是什么,这就是尊严呀。都是混,可这样的混法有意义,有希望,有人认可,这不好吗?
饮水思源,这都是胡忧带来的。胡忧使他们获得了他人的尊敬,他们自然也就尊敬胡忧。
“今天有什么情况吗?”胡忧从来都没有正面承认自己是队长,却也并不制止队员管他为队长。
“今天很好,什么情况都没有,风平浪静呀。”队员们哈哈大笑道。
“嗯,似乎昨天也没什么大事发生是吧。”胡忧笑笑道。
“是呀,这几天除了抓了个小偷之外,没什么情况出现,兄弟们都有些太闲了呢。”一个队员得意道。这前可不是这样的。都不用久,就在一个月之前,街上的小偷混混还是一抓一大片,而现在,都知道这边不好混,谁还会把脖伸进来。听说有些本就住在这边的小混混都搬到别区去住了。一是怕哪天被治安队给抓回去,二是在这边真的是混不下去,不换地方不行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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