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开第七小队。胡忧又变成了孤身一人。记得当年初到天风大陆的时候,他就是这么一个人。不可现在与当年的情况可是有很大的不同,当年的胡忧绝对是那种心无牵挂的人,想干什么就干什么。想怎么样都行,没有人会再意他,他也不需要去在意谁。
可是现在。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。二十几年天风大陆的身活,已经早让胡忧在心里把自己看作是天风大陆的人,这里就是他的家乡,这里有他的爱人,家人,朋友和兄弟。
天风大陆是胡忧的一切,再不可能分开的。
胡忧并不认识出去的路,不过对这一点,他并不担心。因为野人谷再大,也不可能困住胡忧一辈子,他只需要认准了一个方向,直直往前走,就一定可以走出野人谷。
当然,这话说起来容易,听起来也容易,但是要真正做起来,那可真是不容易。这野人谷可是有别于天之角任何一处地方,天之角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地方基本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原,就这野人谷处处是山。这时里的地,甚至没有一处是平整的。在这样一片地域,想要直直往前走,不花大力气可是不行的,而且单单是花大力气也不行,再怎么着,也不可能一座座大山翻过去吧。
随便想想都知道,胡忧这一次绝对要走得很辛苦,而事实在这一次胡忧确实是走得不轻松。走了足足一夜,第二天天亮的时候,胡忧估摸着自己不过是走了一半的路。这可已经是他的极限速度了呀。
“呼……”长长出了口气,胡忧用衣袖擦掉脑袋上的汗珠。就算是他,这么高强度的赶路也有些受不了。此时他是又累又饿,不好好休息一下那是不行了。
正在休息的时候,忽的胡忧就听到一阵脚步声。胡忧身形一动,几乎想也不想的,就藏到了一块石头后面。最多不过两分钟,一队大象族的士兵就巡视到了胡忧之前坐过的地方。还好胡忧的耳朵好使,反应又快,不然这一次真是要被撞个正着了。你说这要是带着三百人走到这里,那还不是被发现了料吗,怕是连一点藏的机会都没有呢。
“呼……”胡忧暗自出了口气,不管这算是幸运还是不幸,至少没有当场暴雷行藏,那就是一件好事。
不过胡忧这口气才刚刚出完,神经马上又紧张了起来。那队大象族的士兵,居然在胡忧刚才坐过的石头边停了下来。
胡忧只一愣,马上就知道要糟糕。他刚才赶路赶了满身的大汗,那石头被他坐过,上面可全都是汗水,这会没干的呢。那上面的屁股印,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人为,动物怎么学也坐不出这样的屁股印。
果然,事情的发展与胡忧想像的完全一样。那个印在石头上的汗印让大象族的士兵警惕起来。要知道这野人谷可就只有大象族这些人存在。理论上来说是不应该有外人的。而这个汗印一看就是有人发现他们的到来而急急藏起了身形,都不需要太多的脑水就能猜到那个人绝对就在附近,而且他绝对不会是大象族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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