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光下,两万身穿重甲的士兵沿着官道前进本应该是很威风的队伍,却是走得稀稀拉拉的,给人一种很没精神的样子
“这种盔甲好是好,就是太重太不方便”胡忧不爽的抱怨了几句他穿上这全套的盔甲,全是由精铜所太的,阳光一射闪闪发光,非常的漂亮,可是全加起来都五十多斤,要不是骑在马上,穿这身赶路走不出十里地,胡忧就得爬在地上
“胡忧哥哥很威风呢”欧阳水仙在一边笑道因为池河军中没有女兵,欧阳水仙只能换男装的盔甲,这对她来说,有些太大
“少帅,我们马上就要到金城了”士兵的声音有一丝兴奋,又有一丝紧张这一次他们可在在玩火呀两万士兵抢皇城,压力大呀
“好,游戏快要开始了,让弟兄们懒散一些,保持警惕,听我号令”
懒散是做给人家看的,保持警惕才是真正要做的
两万不死鸟军团士兵,换上重甲骑兵的装备,现在暂时变成池河士兵胡忧要利用这支骑兵,给赵尔特一个突然的打击,如果给一举拿下皇城,那自然是最理像的,如果不能成功,那就搅赵尔特一个鸡犬不宁,让后面的队伍抓住机会好了
胡忧的时间计算得非常的准,到金城的时间太阳刚刚下山,城门也快给关闭之时
眼看前金城南门在视线中越来越大,欧阳水仙突然有一丝紧张跟在胡忧的身边有些年头了,可是像这种把两万部队放到五十几万的敌人中间的做法,她不是从来没有试过的这万一有什么不对,他们可就……
“汪汪汪……”
一阵狂吠拉回了欧阳水仙的思绪,城门边一头巨大的池河狗真对着他们狂叫,咧着大嘴要往这边扑,几个城门兵死命的拉着它,才没有让它扑过来
“那狗是不是感觉到了什么”欧阳水仙不由担心起来她以前曾经养过小动物,知道动物要比人有灵性,可以比人早的预感到危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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