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将军,南城mén被雷劈了个口子,不死鸟军团的人正从那口子扑进来。”
士兵急急向王铁汉汇报最新的军情。
王铁汉人如其名,比普通人高了一个头,全都黝黑如铁,使一把三米多长的狼牙bāng,一般人见了他这个样子,别说对打,看上一眼对脚肚子发软。
王铁汉闻言问道:“是胡忧来了吗?”
王铁汉为人非常的骄傲,在他眼里,这曼陀罗帝国配和他一战的也就只有胡忧,连秦明都没有资格做他的对手。
“回将军的话。领军的不是胡忧,是一个叫王忆忧的副将。”
“王忆忧?”王铁汉哈哈大笑道:“原来是这个把皇位都nòng丢了的小子。他现在转跟胡忧hún了吗。好吧,那就让我先把他给收拾了,再和胡忧好好的大战一场。”
王铁汉拿起了那个巨大的狼牙bāng。他可不管王忆忧和他五百年前是不是一家。在他的眼里,就算是亲兄弟成了敌人,他都不会手软的。
王忆忧真没想到大炮没有用上,老天爷却是帮他把城头给劈开了一个口子。想起自己刚才还骂他的娘呢,王忆忧缩了缩脖子,看老天爷没往心里去,这才带着向那道口子扑去。
被劈出来的口子并不是很大,也就能三四个人并行而已。不过这对王忆忧来说已经很够的。他冲到的时候,士兵正在全力的往里冲,可是里边的防守也非常的强大,损失了不少的士兵,也没有能成功进去。
王忆忧推开士兵,拿了把大铁锤就冲了进去。王忆忧的父亲王富贵一生胆小,王忆忧的胆子却是大得很。对那些雨一般的箭矢,他连看得不看,就是一个劲的进里扑。
人不怕死鬼都怕,王忆忧的神勇,连守城的铁军都怕了。一个犹豫,就让王忆忧给冲进了城里。王忆忧过了那个口子,马上就守在那里。后面的士兵也不慢,几秒种的时间,就冲过来五六个士兵。虽然这五六人也活不过两三分钟,但这已经足够了。有这两三分钟的时间,已经足够更多的士兵冲进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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