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忧在心中暗道了一声好狗。他知道这条狗,是回来帮主人找鞋子的,只要跟着它,就可以找到龙木城的老百姓。
魔族在攻城之后,并不会实行屠城,所以龙木城空无一人绝对不是全都死光了,而是他们找地方藏起来,不愿意再回到城中。
黄狗很小心,走走停停的不时留意是不是有人跟踪它。可惜它那点本事,想发现胡忧还是难了一些,胡忧很轻松的就跟在了黄狗的身上。
龙木城外十里,胡忧终于见到了老百姓。
随意乱搭的临时住地,丢在路边没有洗的锅,扯得跟万国旗一样正在晾晒的衣服,无一不在说明这里的条件非常的艰苦。
胡忧的眉头越皱越深,在他看来,老百姓完全没有必要这样。龙木城的魔族已经离开,他们完全可以再回去,重新开始新的生活。而不是像现在这样,躲在这里。
一个壮汉注意了胡忧很久,上来拦住胡忧道:“你是哪个村的。”
胡忧一愣,摇摇头道:“别误会,我是路过的。”
壮汉冷笑道:“路过?怕你是奸细吧。小子,你已经注意你很久了。”
胡忧看了壮汉一眼,道:“我没有恶意的,希望你不要乱来。”
壮汉突然扑向胡忧,并大叫道:“快来人呀,这里有魔族的奸细,他又要来祸害我们了!”
壮汉这一嗓子叫出,原本相对平静的落脚点,响起了杂乱的敲铁桶声。
随着这些声音的响起,大量的男女老少拿着各种自制的武器,把胡忧给团团围了起来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