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杨方亮不知道,胡忧虽然恨他,但为了大局着想,胡忧还是可以出兵帮他的,只要他开个口,一切都好说。
关于这一点,杨方亮是很久以后才知道的,现在的他,跟本就不认为胡忧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会帮他。
烟云,一个拥有着美丽名字是城市,也是杨方亮选择的决战之地。他已经想过了,与其让黑暗军一点点的把他的部队吃掉,还不如集中力量打一家伙,如果能借助烟云的城防把黑暗军打退,那他依然是他,德非军依然是武界三大势力,依然拥有光明的前途。
烟云城如它的名字一样美丽,这个城有一个奇景,每天下午太阳下山之时,天边的云就像是被火烧着一样的翻飞滚动,这也是这座城得名的由来。
杨方亮是书香门第出生,在他看来,无论是人还是城,都应该足够的雅,要美丽,最好还能有传说,烟云城正好满足杨方亮的需要,所以在他成为德非军的话事人后,他就不顾所有反对的声音,硬是把总部搬到烟云城。
左左夫喜欢新阳城,以新阳城为总部,杨方亮喜欢烟云城,以烟云城为总部,这说起来没什么,可是他们两个都不约而同的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打造新总部,那问题可就大了。
杨方亮把总部从新阳城搬到烟云城之时,烟云城的建设才刚刚完成计划中的七成,杨方亮这么一弄,等待之前在烟云城的投入全都不要了,一切又重新来过,从头开始,这是多大的浪费呀。
为了烟云城一战能达到战略目的,杨方亮把手中一切能调动的力量全都调住到烟云城,城内城外,外三里三的建立了六道防线,每一道防线杨方亮都亲自多次的视察,连小小的鸡毛蒜皮都不放过,可谓是用心良苦,可杨方亮并不知道,胡忧对他在烟云城的部署和投入只评价了两个字——傻、逼。
那不是傻是什么,为了保烟云城,杨方亮把所有的军力全都调过来,致使许多比烟云城更有战略价值的大城几乎完全放空,那不是等于把除烟云城外的所有实控城市搭手让人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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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诗玉接到前线的报告笑了,她发现自己高看了杨方亮,不过这样也好,杨方亮越是无能对她也就越是有利。林诗玉分析了当前的形势,一个命令发给野原初春。命令她对烟云城围而不攻,分出兵力把其他不设防或是少量设防的德非军实控城市全都给占了。
野原初春充分的理解了林诗玉的命令,足足用了三个月的时间,才完成对城市的控制,现在杨方亮的手中就只剩下最后一座城。
在野原初春的战领行动开始一个星期左右,杨方亮也意识到了自己是真傻、逼。可野原初春经验太过老道,她先对烟云城转而不打,然后以烟云城为中心,一座一座城的占过去,等杨方亮发现野原初春的意图想要做点事的时候。烟云城已经如打靶的红心,一圈圈的围在中间除非他愿意放弃他的城防,把部队拉出城和野原初春在野外决战,否则他什么都做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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