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临高启明 > 第九十四节 (3 / 4)(书号:36
        这土匪的脸上和其他土匪一样涂抹着不知道锅灰还是油彩的东西,弄得青一块黑一块的――吓唬人用的。此刻又喷溅上了血迹,显得更加狰狞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个士兵扯开衣襟,一个极度瘦小的身体瞬间裸露在夕阳下,李冬心里一动,这土匪的胳膊也太细瘦了!一双手更是小的可怜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慢!”他叫住了正要把尸体抬起来的士兵,快步走了过去,仔细看了看身,又从水壶里倒出水来浇在尸体的脸上,用破布抹了抹,灰泥瞬间脱落。下面露出了一张童稚的面孔。

        李冬的心咯噔一下,眼前因为恐惧而扭曲惨白的面容的的确确属于一个男孩,看年龄最大不过十一二岁。

        李冬出身寒微,没到海南前,七八岁的孩放牛,十几岁半大小出来扛活,五岁的孩在码头上偷东西……他都见识过,可是十来岁的孩出来当土匪,真是头一回见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个士兵也叹惜了一声,一个道:“毛都没长出来的人,出来当大天二,真是造孽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也不知道他爹妈这么回事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还能这么回事,死了呗。家里没人管,还不走邪路?好好的人家谁会来干这行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身上有什么东西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有一串钱,五钱银,包袱里有两件替换衣服,”李普惇说,“还有一根发簪――木头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冬看着这个死在他手下的孩,心里堵的慌――并不是内疚。他不像元老们那么多愁善感,怜老惜贫。他出身贫苦,在底层挣扎求生的时候早就把各种丑恶残酷的事情看了个遍。何况战阵之上,刀枪无眼,本来你死我活的事情,容不得半点怜悯。

        拿起发簪,想起他临死的时候那一声“阿妈”,大约死到临头的那一瞬间他想起了自己的娘吧,这不值钱的木头发簪便是遗念。他的家里到底是遇到的什么样的祸事,生活将他逼迫到了什么样的程度,才会在脸上涂上锅灰油彩,拿起一柄比自己身短不了多少的战刀流窜各地,餐风露宿,冒着生命的危险去当土匪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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