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权!
这是他们最为看重的。
而另外一个方面的原因,也是因为米国在现代化进程,b华夏要早了很多年,所以他们的法律系统也就相对来说要完善很多。
其对于个人权利的保护,在米国法律占据了很重要的一部分,至少在米国的法律,每个人之间都是平等的,而他们也是尽可能这样做的。
客观的说,在这一方面,米国要远b华夏做的好,因为在华夏,权利永远是大于法律的,这一点已经有无数案例证明了。
君不见,那些领导的孩犯了重罪之后,要么就直接找人出来顶缸,要么,就是经过严格而公正的司法鉴定之后,发现领导的孩有十分严重的JiNg神障碍,不能判刑,或者判刑要从轻。
哪怕是被判刑十几年,那又能如何?
可能仅仅只是几个月之后,就从监狱里出来了,至于出来的理由,那实在是太多了,什么保外就医,什么有重大立功表现等等……
就事论事的说,在这方面,米国要b华夏做的好的多,虽然在米国同样也不乏徇私枉法的事情,但是,他们的监督机制至少做的很好。
可是在华夏,谁敢监督领导?
领导会让你监督吗?
……扯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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